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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体灭火充装前检查

时间:2021-09-23  浏览量:355
  5.2.1 瓶组的拆卸

  对于再次充装的灭火剂瓶组,充装前应将容器阀从气瓶上拆下,拆卸时应采用自动拆卸设备并按阀门设定的扭力矩要求进行。

  5.2.2 气瓶检查

  充装前应由符合4.2要求的人员对气瓶逐只进行检查,并符合下列要求:

  a)  国产气瓶应由具有“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”的单位生产,并有监督检验标记;

  b)  国产气瓶应按GB 5099、GB 5100或经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审的企业标准进行生产,且应附有合格证书;

  c)  进口气瓶应获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批准,并经安全性能检验合格;

  d)  气瓶的瓶口螺纹应完整、无损坏且应符合GB 13004、GB 13075的要求;

  e)  瓶体外观应符合GB 13004或GB 13075的要求;

  f)  气瓶应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;

  g)  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符合安全要求;

  h)  待充装的灭火剂应与气瓶永久性标记中充装灭火剂的名称一致;

  i)  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充装灭火剂的最大工作压力;

  j)  再次充装的气瓶应进行内部腐蚀检查;

  k)  气瓶的颜色应符合相应的消防产品标准规定。

  5.2.3 容器阀检查

  容器阀安装前应进行检查,并符合下列要求;

  a)  容器阀可见部分应无裂纹、严重腐蚀、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等缺陷;

  b)  容器阀的进出口连接螺纹应完整,不应有超过2牙的缺口,缺口长度不超过圆周的1/6,缺口深度不超过牙高的1/3;

  c)  容器阀上安装的压力表应完好,量程、适用介质、标度盘等应符合GB 795、GB 16670、GB 25972、GA 13等相应标准的规定;

  d)  容器阀的工作压力和密封性能应满足GB 795、GB 16669、GB 16670、GB 25972、GA 13等相应标准的要求。

  5.2.4 瓶组的组装

  充装前,容器和容器阀经检查符合要求后,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组装:

  a)  容器阀与气瓶应采用自动装配设备进行组装,组装时应按阀门设定的扭力矩要求进行安装;

  b)  容器阀与气瓶组装时,若采用密封胶进行密封,选用的密封胶不应影响容器阀的二次拆卸,且对螺纹不应造成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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